发布时间:2025-10-15 17:07:45    次浏览
八位作家呆过的地方我对他们这一类人很入迷。我不是说自己也属于这一类人,所以才有这样的癖好。我不敢界定自己是一位作家,特别是认真一点的时候,我不会说自己是一位作家。因为在我这里不是从职业的意义上谈论“作家”两个字的。而且我也不太希望别人从职业的角度去理解“作家”。我对他们很入迷。只要到了一个地方,听说那里有他们生活的痕迹,就一定要去看一看。我想嗅一下那里的气息。因为那里总有一些隐藏、一些秘密,会被我给看出来。这是我的一种能力。真的,我并没有觉得这样讲是在夸张什么。每个生命都有一些不可思议之处。他们逝去了,但他们也留下了。生命是难以消失之物。生命的怪异也就在这里。没有人对生命的这种现象完全忽视。只不过有的人能够很确定地认知这一点,而有的人不能。一个生命在一个地方徘徊得久了,会将至关重要的什么留下来,并在长久的岁月中挥发不尽。这是肯定的。一处居所往往成为一个人的象征,因为它盛满了他的精神。这是需要感知的。在他的居所里,无论是墙壁、窗户,他坐过的椅子、用过的一支笔、翻过的一本书,都会散射出他的原子。这是一种能量,它左右你击中你,让你查觉那个生命。他原来还留在这个世界上,观望当代生活,参与我们的岁月。有一些强大的生命要最后离去,真的很难很难。 苏东坡之波 第一次接触这伟大的、浪漫的作家,是在胶东海边。一想起“苏东坡”三个字,就马上想到了那片天色,那片海浪,那种清冷的气氛。这就是我心中的苏东坡,关于他的感觉的全部。过去的登州府所在地即今天的蓬莱城。城西北有个蓬莱阁,阁里有苏东坡那块有名的石碑。那块石碑上的字据说越写越自由,畅美的苏家书法就这样留在了高高的阁上,供人瞻仰,发出无尽的慨叹。苏东坡只在登州呆了极短一段时间。这是因为当年朝廷黑暗,不断地对年迈的苏东坡任任免免,故意让其在上任的路上折腾。往往苏东坡刚到任还没有几天,新一道改任的圣诣又到了;更有甚者,苏东坡正走在赴任的路上,新的任命就在后面“飞马来报”了。这是催命。故意不让一个杰出的人物安定,而且企盼他在百般折磨中早夭。阴心之恶,古今皆然。苏东坡尽管只在登州呆了短短的一小段时间,传说中也还是为当地人民做了许多好事。站在阁上,凭海临风,想像他当年在这片大涌前的领悟。他的显赫与坎坷,大起大落,大概在古今文人当中也是十分罕见的了。对于世事的洞察力,他不会亚于当时和后来的所有智者。一个敏锐的南方人,多情的南方人,一个怀才知遇的诗人,一个常常倒霉的天才--就是这样一个人,做梦也想不到被一家伙支派到了这个海角。当然他后来还谪居海南,那里离死神只有一步之遥;但他毕竟是个南方人,往南,在我眼里并没有什么稀奇。让我稍稍吃惊的是他这一次竟然来到了我的家门口。我的出生地离这里可太近了。 我长时间注视着这个神秘的伟人留连之地,试图寻到他的脚印。我站在阁上,迎着北风,看着浪涌把海底的沙子荡起。这浪涌一代一代荡个不停,人生也只能这样注视它。人的感悟力原来是无边地有限。比如现在,一个人如此地怀念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先人。后来我又去了杭州。杭州与苏东坡的名字连得更紧。作家在这儿呆的时间长得多了,所以作为也多。他在这儿整修了西湖,留下了举世闻名的“苏堤”。我去杭州的时间是一个秋天,菊花正好时节。记得那一天有些冷,和我同行的一位朋友不断地在身侧发出“嗤嗤”的声音,夸张地表达着捱冷的感觉。天要变了,天色已经不好,偌大一个西湖显出了灰暗阴沉的样子。风在隐隐加大,湖水已经在拍岸了。秋天的感觉非常强烈。我又一次觉得苏东坡一生都是在这种秋冷里编织他的梦境。他是一个浪漫的人,一生无论怎样坎坷,都童心未泯,都要设法做一些梦。他至死都要追求完美。他这一生,从南方到京都,被贬,被宠,宦海沉浮,多少次死里逃生。可他仍像一个孩童那样纯洁无邪。他也有幸,后来结识了一个叫“朝云”的女孩。朝云好。朝云非常好。她小小年纪,却有能力理解博大的、命运多桀的诗人,理解顽皮的、以酒浇愁的诗人。她娇惯他如同娃娃,他厚待她如同小妹。他们相持相扶走完了一段奇妙的人生里程。只从朝云死了之后,苏东坡就跌入了大不幸。命运对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击打,然而只有朝云之死,才是致命的一击。水波扑扑,都是诉说。歌德之勺 八七年,从北到南走了一趟德国。尽管是草草地走。来的时候落脚波恩,走的时候去了法兰克福。那一天时间很充裕,我就和朋友在法兰克福大街上闲走。走着走着,突然想起了歌德。这儿不是与老诗人的名字连在一起的地方吗?这儿有他最重要的故居啊。我和几个朋友立刻匆匆去寻。这是一个奇特的人物。在文学的星云中,像他一样的文坛“恒星”大概不会太多。在中国,也只有屈原李白等才能和他媲美。然而屈与李离现在太久,他们的神秘有一部分是时间赠予的。歌德却离我们近多了,从时间上看,他显得亲切易懂。第一次读《少年维特之烦恼》,扳指计算着作家当时的年龄,感受一个少年的全部热烈。那时觉得如此饱满的情感只会来自一种写实,而不需要什么神奇的技巧。现在看这种理解有一多半是对的。一件伟大的艺术品,究竟需要多少技巧?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它会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写的,它只要源于那样的一颗心灵。心灵的性质重于一切。今天终于以另一种方式接近了你。今天来到了从小觉得神秘的这位艺术家生活过的实实在在的空间。多么不可思议,多么幸福。我们可以用手抚摸一下诗人触摸的东西,小心翼翼。我们试图通过逝去的诗人遗留在器物中的神秘,去接通那颗伟大的灵魂。歌德故居是一幢三层楼房,当然很宽敞,很气派,与想象中的差不多。书房,卧室,客厅,最后又是厨房。我不知为什么,对这个宽大的厨房特别注意起来,在那个阔大的铁锅跟前站了许久。记得锅上垂了一个巨型排汽铁罩。所有炊事器具一律黝黑粗大,煎锅,铲子;特别是那把高悬在墙上的平底铜勺,简直把我吓了一跳。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一把炊勺。这样的炊具有没有办法做出精制的菜肴,我不知道。但我可以想象出当年这里一定是高朋满坐,常常让诗人有一场大欢乐大陶醉。可以想象酒酣耳热之时,那一场诗人的豪放。大厨房约可以让十几个厨子同时运作,他们或烹或炸,或煎或炒,大铁勺碰得哐哐有声。诗人的一颗心有多么纤细。我难以想象他需要这样的一间厨房。为什么,想不出。这样一间厨房足可以做一家大饭店的操作间,太大、太奇怪。主要是勺子太大。从厨房中走出,到二楼,又到三楼--那里主要是一些关于诗人的各种图片,它们悬了满墙。我没有看到心里去。我好像还在想着那把大勺子。它是铜的,平底,勺柄极长。我就是弄不懂它是做什么用的……人的一生无非是“取一勺饮”,而对于像歌德这样的天才,其勺必大。这样一想,似乎倒也明白了。关于诗人的全部故事,我所知道的一些故事,都在这个时刻从脑际一一划过。回想他那两卷回忆录《诗与真》,还有他与那个年轻人的谈话录(爱克曼《歌德谈话录》),感受着一个长寿老人的全部丰厚。他在魏玛宫廷任过显赫的官职,一度迷过光学研究,七十多岁时还与一位少女热恋,激动得浑身灼热。长篇短篇戏剧样样皆精,一部《浮士德》写了几十年……是的,他像所有人一样,只是一个过客,只是“取一勺饮”。然而他的“勺子”真的比一般人大上十倍二十倍。那天我坐在书房里,在一个非常精制的小桌前凝视。一排排漆布精装书,岁月已使其变得陈旧;它们有些褪色;为了保护书籍,一排书架一律加上了铁丝网。这些书既不允许触摸,也不允许拍照。但我忍不住心里的渴望,还是说服管理员拍了一张。怎样评价歌德,有一段话我们是耳熟能详了。恩格斯曾这样说歌德的“两面性”:“在他心中经常进行着天才诗人和法兰克福市议员的谨慎的儿子、可敬的魏玛的枢密顾问之间的斗争;前者厌恶周围环境的鄙俗气,而后者却不得不对这种鄙俗气妥协,迁就。因此,歌德有时非常伟大,有时极为渺小;有时是叛逆的、爱嘲笑的、鄙视世界的天才,有时则是谨小慎微、事事知足、胸襟狭隘的庸人。”在法兰克福的歌德之家,我们能够很具体地理解恩格斯的这段话吗?我却更多地站在诗人钟情的那个少女素描像前。她的眼睛一直望过来,既专注又茫然,好像随时都要与人展开一场永无终了的诉说和辩解。在他的故居中,徘徊于诗人的物品之间。突然,上一个世纪的特异气息浓烈地涌来……爱默生礼帽 爱默生在我们眼里够古旧的了。他是一位绅士,是在美国波士顿来来往往的大文人。由于他的作品离现在的朝流颇为遥远,所以人们一度把他视为很古典的作家。我们不太注意他的特立独行。他的确是美国的一位经典作家,那一茬一列几位,很让历史短浅的美利坚人自豪。他是当时“超验主义”的代表人物。至于什么是“超验主义”,现在讲起来已经颇费口舌了。爱默生是一位极有名的演说家,常常去国外搞巡回演讲。那时的作家都是非常重视演讲的,他们的许多时间都花费在讲台上,花费在面对听众的这种方式上了。由于这样做的不是一位两位,所以我们必得考虑其中的原因。可能是视听技术没有像现在一样大面积普及,这样那些作家要将声音和形象直接送到大众面前,也只得以这种方式。再说当时的听众远比现在要多得多,他们的兴趣更容易集中,这就给了作家演讲的群众基础。爱默生的一生基本上没有间断演讲,他的许多重要作品直接就是演讲稿。他常常举办“春季系列演讲”、“冬季系列演讲”。演讲而成“系列”,这在我们今天的作家看来大概是不可理解的。他的由于常常直接面对听众,而且又是个性情中人,所以免不了要得罪人。那时就有人坚决反对自己的孩子去听他演讲,并连续发动有力的抵制。但爱默生从不畏惧。这使我们想到,19世纪的演讲者,不是或不完全是因为传播工具的不发达才大批涌现的。这也是时代风尚、个人勇气等诸种因素的综合结果。无论如何,作家的品质在退化或改变。现代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作家们更多地、纷纷地走向所谓的“自我”,同时写作活动越来越走向职业化。他们再不屑或不敢像上一茬作家那样直接面向广大读者。大声疾呼者越来越少了;并且,一个“岗位”论者可以把退却和各种怯懦行为说得冠冕堂皇。爱默生有太多的话要对人说。他是个多么不愿隐藏自己观点的人。当然,他觉得自己有这样的责任。这大概不错。一个优秀的作家当然不能太职业化,他如果说有自己的“岗位”的话,那就是永远站在牢记自己的责任、并始终要为这责任勇敢向前的“岗位”之上。非职业化的作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作家,才会融入精神的历史,他的思想才会织入时代的经纬之中。作家的最大行为就是写作,这样讲不错;可是一个作家的全部行为,他的一生,又会是一部大书:这样讲非但不错,而且还更为完整。到了波士顿,立刻想到的就是爱默生。爱默生后来定居于一个美丽的小城,叫康科德。于是又去康科德。它离波士顿不远了。我很少见过有比康科德更漂亮的小城了,我相信像爱默生这样崇尚自然的人,才会毅然决然地定居在这样的静谧之地。他的故居在小城西边一点,已经离那片有名的林子不远了。那片林子中有个极有名的湖,叫“瓦尔登”,湖边上曾有个怪人、作家、爱默生的朋友:梭罗。故居是一座带阁楼的两层小楼,白色。同样是白色的木栅门围起的小院里,绿草茵茵。等了许久,从中午直等到下午四点,才是开馆时间。门口已经有了三四个人,后来又是十几个。有人从远远的加拿大赶来;当然更远的还是我,从东方,从孔子的那个省来到这儿。美国人大多都知道孔子。他们很自豪地介绍着他们的爱默生。我注意到这座小楼在作家生前得到了多么好的利用。楼梯的拐角、其它一些角落,都放了一些书架。与以前看到的作家和其他人物的故居不同的是,爱默生的书虽然也是精装的,但都是小开本的。这与我前几天刚刚看到的美国铁路大王故居的藏书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些书一律大开本,豪华,彤光闪闪。屋角有一个衣架,上面放了一顶小小的礼帽;再不远处,就是他的那根手杖了。仿佛主人刚刚从外面回来,摘下礼帽放下手杖,就上楼歇息去了。于是我踩着吱扭作响的楼梯往上。一张简朴的床,床旁仍旧是小小的书架。墙上有夫人的照片。他一生有两个夫人,第一个夫人叫爱伦,与他成婚后一年左右就病逝了,年仅十九岁。他第一次结婚时二十七岁。到了三十二岁上,他才与一个叫莉迪亚的女子结婚。墙上悬挂了两个夫人的画像,一个端庄,一个美丽。一种爱默生特有的气息阵阵袭来。我打了个冷战。四处寻找,不知这气息从何而来。我看着楼上沉默的床,后来又从另一侧的楼梯回到一楼。我一眼又看到了那个斜放在衣架顶端的礼帽。是的,是它在这儿重现一个栩栩如生的爱默生。1866年他获得了哈佛大学荣誉博士学位。就是这一年,六十三岁的作家给儿子爱德华读了刚写成的一首诗(《终点》),其中写道:“衰老的时刻来临了,/应该收帆减速”……佐藤春夫馆 这位日本作家在中国虽然影响不大,但也算个知名人物。他最有名的书,那本晚年写成的《晶子曼陀罗》,我们一直看不到汉译本。他那些用梦幻般的笔触写成的短篇小说我们也看得不多。只有《田园的忧郁》和《都市的忧郁》,被收进一些散文选本中。极少看到有一个人像他那么厌烦都市,像他那样感知着走向现代化前夕的都市之病。作家本人已经深中了都市之魅。他深刻地反省自己,在一个角落抒发着特异的情怀。作为一个小说家、诗人和评论家,他一生的创作可谓丰富多彩。在如上三个领域内,他都留下了自己的代表性作品,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和歌山县的新宫市是他的出生地。而他的主要活动和生活的地方是东京。我于十月份到了东京,由于匆忙,竟没能到他的纪念馆去。为此,心中一直存有不少的遗憾。而在新宫市,我的这一心愿却得到了满足。到一个作家的出生地来看一看,这会是非常之重要的。新宫市十分看重自己的作家,不惜花费巨大代价,将作家在东京的一座楼房原样不差地移建到了他的出生地来。屋内一切面藐摆设,一切皆依作家生前的样子;就连房子周围的景致,也尽可能一丝不差地“完全照般”。佐藤春夫与今天的日本作家差异何等巨大。走进他的居所,立刻会感受到一种强烈的“上一茬人”的特有情调。这是一处故居,更是一处纪念馆;以我的感觉看,没有哪一个人物的故居比这儿更像一个“馆”的了。什么才是“馆”,这要具体地感受才回答得出。馆里的小桌、小椅子、小榻、小扇、小屏风、小画,小橱、小茶几,一律精细而规矩,圆润润油滋滋,一下就让人想起中国二三十年代的一些文人居所;还让人想起城里老人的一些“公馆”。在这儿喝茶最好。我觉得作为一个居所,这楼房的光线好,透气通风的窗子设计也合理。只是楼梯太窄太陡了,主人一上年纪就有危险。馆里陈列的几幅照片中就有一幅主人站在陡陡的楼梯上。那是主人六十岁左右的样子。而我现在扶着楼梯上上下下都感到困难,脚下的吱呀声太大了。像许多老式日本建筑一样,它的板壁很薄,一律木结构,一碰咚咚,共鸣性很强。与以前看到的西方作家居所不同,这儿透着一位东方老人的别一种情怀。比如西方一些作家的居所,给人更多的是一种舒适和随意感;这里则让人觉得闲适,多有情趣,是对生活的玩味,爽而不腻,清淡。住在这样的地方,穿和服好,穿西装不好;穿中式服装也好。我说过,喝茶更好。佐藤喜欢抽烟,墙壁上挂的好几幅照片上,他都手持一根长烟嘴,上面插了一支香烟。那一茬的日本作家汉文往往很好,书法也好。佐藤春夫的书法作品就悬在墙上;他的手稿镶在镜框里,也是毛笔竖写,所用的纸也是红条竹纸。他的砚和笔都放在一个显要的位置展出,在那儿静静的,散发着汉文化的气息。佐藤六十八岁那年获得了政府的一枚文化勋章。老作家高兴地在自己的寓所前摄影留念。大勋章垂在胸前,衬着作家肃穆的面容。四年之后,作家去世了。好像当时他正在自己居所里搞什么录音,突然就逝去了。两年后,新宫市民会馆前面,建起了作家的一座“笔冢”。艾略特之杯 美国有这样一个去处:它不算现代,没有当代都会最摩登的建筑,看上去好像也不那么令人眼花缭乱地奢华繁荣,但确是一个极有名堂的地方。它有故事,有传统,有自己独特的历史。这就是纽约区的格林威治村。一些老文人都在这里留下了他们的踪迹,这儿的一些著名街道上,至今还能隐隐听到他们脚步的回响。比如说“费加罗咖啡馆”。这真是一个美国人怀旧的好去处。它的有名,主要是因为当年的一些艺术家经常光顾。最有名的是大诗人艾略特,他在这间咖啡馆品味、写诗或获取灵感,总是流连忘返。艾略特的代表作《荒原》中出现过这样的句子:“喝咖啡,闲谈了一个小时。”他有多少时候是在这间咖啡馆里度过的?我们不得而知。当年一个大脑袋、梳理着非常整齐的分头的人坐在桌旁,使者走过来,面对这位老熟人微笑,为他端来一杯热腾腾的黑色饮料。他像是在这儿消磨并不太好消磨的时光,构思着他那奇妙的、不能预知的未来。如今这间咖啡馆极力想挽留过去的时光,而拒绝走进二十世纪末。为了这个愿望,它已经用尽了办法。比如当年的旧报纸、图片,一张张都贴到了墙上;这里有非常多的老照片;当年墙上贴的老猫画,现在有增无减;当年使用的粗糙的老杯,现在依然在用。这是一种沉重的粗白瓷杯,样子极笨拙。这儿的咖啡又太浓,一般人都不加糖,所以成了真正的苦杯。只有这种杯子才是正宗的艾略特之杯,我这样想。成功,极大的成功之前的杯子,都是这样的苦杯。这样的苦杯最耐品味。不仅是杯子,就是桌子椅子,也都老旧。侍者穿了黑色圆领衫,朴素非常。他们都一律随和,微笑,看东方人的眼神让人觉得有趣。整个格林威治村罩在夕阳温和的光线下,等着黄昏。这里的生活节奏仿佛突然变得缓慢了。在纽约,唯有这儿显得懒洋洋的。这就与纽约的百老汇、洛克菲勒中心、华尔街等地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儿没有什么高大逼人的建筑物,让人活得亲切、安适。在纽约,这样的地方就等于北京城里的“四合院区”了。看着街头的建筑,各种装饰,色调,即便是一个对此地毫无了解的人,也会有一种怀旧感从心头滋生出来。每个人怀的都是不同的旧,并不一定是格林威治村的往昔。比如艾略特,他当年走在这里的街道上,想的就是自己的心事。这儿是老文人区,老艺术家流连之地,气氛特异,风俗不古。如今这儿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角落,什么同性恋酒吧“查理叔叔”,著名的无政府主义者的定期聚会地,巨幅女性生殖器彩绘,所谓的前卫艺术;当然,这儿更有一些不错的画廊,有大大小小的书店,有东方才有的那种老古玩店。这儿被称为“作家艺术家的圣地”。圣地必有圣迹,费加罗咖啡馆算是一处。有人还会向你指指点点,讲述海明威,惠特曼,菲茨杰拉德……一串流光溢彩的名字。一个地方让一批、而不是一二位艺术家钟情,其中必有缘故。艺术家内心的向往在这里表达得多么清晰,这就是:他们可以远离奢华,但却不能没有为人的一份宁静、自由,以及蕴含了内在张力的那种创作的激情和欲望。格林威治是一只满溢的杯,它盛了怀念,安怡,温情,激动,还有黄昏的光色。梭罗木屋 多少人向我推荐梭罗的《瓦尔登湖》。几年前我看了。我得承认这是一本不会消失的书。不是因为它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主题和思想,也不是耸人听闻的事件和故事,更不是令人沉迷炫目的才华。它的不可磨灭,是因为作者透过文字所表现出的那种怪倔异常的思路,那种执拗的不愿苟同性,那种认真而非矫情的实验精神。他在林中生活了一年左右,而且那片林子离人烟稠密的康科德镇很近,在当年步行也不过三十分钟;现在步行大概二十分钟即可。据许多人回忆,那一阵的梭罗时不时地到爱默生家饱餐一顿,并在回去时带走大量吃物。再说那里有一个美丽的湖泊,湖里有鱼,梭罗常常垂钓。总之在那里住一年二载不是想象的那么困难。瓦尔登湖边也绝非蛮荒老林。这些我在去瓦尔登之前就已经知道了一些,并有了如上的判断。我还不是那么容易就在书本面前冲动起来的人。我没有那么天真,天真到顺着梭罗的指示去想象,一路越想越远,最后感动得热泪盈眶。我有我的经历和经验,我知道什么才叫难和苦。我见过真正的苦难。瓦尔登湖边的苦太不算什么了。这是一个书生之苦,多少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味。他的动人,在于精神。一个没有出路的大学生,一个被人嘲讽的年轻人,采取了近乎极端的方式,给眼前的文明世界来了一家伙。这需要勇气、勇敢,需要敢为人先的那么一种倔气和拗气。这才不容易。在一个文明世界敢于放弃,自我流放,敢于自愿地走向所谓的落魄,这绝没有什么好事在等着他。谁如果不信,就破罐子破摔地来一次试试。生命的实验不是闹着玩的,它形成的缺损,破洞,大多数时候不可修补。梭罗一去不回头。不是不从林子中回头,他很快就返回了;而是他在已经选择的人生道路上再不回头了。从林中,从瓦尔登湖边回来的人,已经不能再像过去一样地做个好孩子了。结果他也从不打谱去做。他因不纳税而遭捕,还在里面写了《论公民的不服从》,准备在放他的那一刻宣读,对抗他认为的坏政府。人的自由,包括对坏政府的不服从,在他看来是一个人的基本尊严。这儿值得注意的两个字有“公民”。“公民”长期以来被赋于了一种奇怪的罗辑,这就是“服从”,而且是无条件的“服从”。这真是荒唐到了极点。公民的真正权利是什么,包括哪一些,从梭罗的这篇文章可以了解。此文应该成为当代公民的必修读物。他的这篇文章现在已成经典。其实一篇《论公民的不服从》,即可概括梭罗的全部精神。不服从,就是不服从,不服从既成的一切陈规旧习与偏见。人生需要许许多多的探索和实验,勇于投身进去的,就一定是真正的人,大写的人,堂堂正正的人。梭罗去瓦尔登一场,其实不过是一次行动的宣言,这宣言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大地上,写在了瓦尔登湖上。人们都愿意用诗人式的偏激来原谅梭罗式的言行。这其实是一种对探索者的侮辱。原谅者摆出一副宽容的样子,只是不知道自己的平庸与恶劣。请听听梭罗在文章中是怎样说的吧:“现实地以一个公民的身份来说,我不像那些自称是无政府主义的人,我要求的不是立即取消政府,而是立即要有一个好一些的政府。”“我认为,我们必须首先做人,其后才是臣民。”“我有权承担的唯一任务,是不论何时都从事我认为是正义的事业。”说得多么好。我们是不是自问过:我们曾经要求过这样的权利吗?这种要求现在看是那么合情合理。我来到了瓦尔登湖。我不想夸张,而是实实在在地说,我极少看到过这么美丽的湖。它看上去既不过大又不过小,而是正好。在视野里,它正好。碧绿碧绿,无一丝污染,四周都是高山,山上被绿色全部覆盖。关于湖的大小、形状,以及它的水产和春夏秋冬四时的不同景致,它的一些基本情况,尽可以去看著名的《瓦尔登湖》,它把一切都记述得详而又详。湖的南面就是那片有名的林子了,梭罗就在那里亲自动手盖了一幢小木屋。这座小屋吸引了多少人的注意,引出多少意趣,已经是人人皆知了。它必有其特别之处,这是肯定无疑的。当年梭罗费尽心思搭起的屋子早已坍塌。而且我还怀疑是被好事之人给拆毁了的。中国外国在这点上差不多,那就是都太愿意破坏了,而不太愿意建设。不过这个世界上的多情者,懂得事物价值者,也大有人在。所以后来林子里又建起了一幢小木屋,并且与当年的一丝不差。不仅如此,而且里面的陈设也一一依照原样。现在与过去的不同处,除了人去屋空之外,再就是小屋前面添了一尊梭罗雕象。他在那儿伸着手,好像在继续向人们诉说倔犟的理由,不服从的理由。棕黑色的木屋和雕象,简朴得就像梭罗自己。从小窗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屋内的摆设:一床,一椅,一桌。这些都在他的书中写得明白。这屋子太小了,屋里的设备也过于简单了。这是因为一切都服从了主人回归自然、一切从简的理念。他反复阐述道:一个人的生活其实所需甚少,而按照所需来向这个世界索取,不仅对我们置身的大自然有好处,而且对我们的心灵有最大的好处。一切的症结都出在人类自身的愚蠢和贪婪上。人的一切最美好的创造,无不来自简单和淳朴。他的理念是美的,因为饱受现代病摧残的当代人,越来越明白过分地消耗资源所造成的不可挽回的恶果,明白我们自身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因此我得说,我在瓦尔登湖畔看到的小木屋,是人世间最美的建筑之一。它非常真实,就像梭罗那么真实。而我们知道,时下的世界上,有诸多东西都是谎言堆积起来的。作为一个作家和诗人,梭罗并没有留下很多的创作;但是他却可以比那些写下了“皇皇巨著”的人更能够不朽。因为他整个的人都是一部作品,这才显其大,这才是不朽的根源。一个用行动在大地上写诗的人,我们要评价他,也就必得展读大地。他是一个如此放松的人,亲近自然,与周围的一切和善相处。他在当年出门时几乎从不锁门。他发现来光顾这间小屋的人也大致友好,他们既不破坏也不拿走这里的东西。他觉得一切既是大地所赐,那么他也就没有理由将这些东西据为己有。他把木屋向着世界开放。而今我看到的却是一个锁闭的小屋。他离我们远去了,于是后人就把他的小屋禁锢起来。蒲松龄之道 我看过蒲松龄的画像,彩色的,坐在大圈椅子上,穿了官服,一绺胡须。他希望留下一个官的形象,尽管一辈子求官不得。据说他的代表作《聊斋志异》就是刺向官府的,寓意极多。求官不得,又发现官坏,就刺官。他离我们很近,所以关于他的行迹考证起来并不难。山东一带是他生活的地方,所以去的地方也比较多。他还曾到南方短期生活过。崂山上,太清宫面南大殿,左边的厢房就被指定为蒲先生当年写书的地方。这个厢房阴气甚重,方砖铺地,小桌卷边,很有些特色。我已经去了崂山许多次,每一次都小心地探头看那个小厢房。里面有浓烈的香味和烧纸味。这气味传达的是一种说不清的感觉,但非常熟悉。我并不觉得有多么浓烈的宗教气息;相反,一种世俗的、底层的感觉,一种迷信状态,总是在烟火里环绕着。真正的宗教并不完全依靠迷信支撑,相反,它总是由求知的主体来确立。宗教离开了科学与思辨,也就开始变质。蒲松龄的书总由极多的矛盾所交织,并不像一些研究者说的那么简单和纯粹。他们说他是借说鬼道妖来刺贪刺腐。其实他的兴趣分散得多,思想也芜杂得多。比如对待官场,他的态度就有羡与嫉,有恨与鄙,更有些不可割舍的情结在。他是一个迷信的人;而迷信,与我们现在讲的“宿命感”又有不同。迷信是一种更简单的、更浅直的思维。总之他是一个非常民间化、底层化,非常世俗化的文人。他是个文章高手,但又仅仅是个乡下秀才。他的境界还停留在乡间秀才的水平上,这又与他极高的文字技巧与修养不太相符。其实这种现象古今皆同。当今文场也是这样。不少人在走“大俗大雅”的文路。这样做不是深得文章之道的结果,而是囿于各种条件走不出自身屏障的缘故。这样的道路也只能“大俗”,并由此获得自身的生命力。但这样做到了极致,往往也只是第二流境界。因为这样做其实只是“民族唱法”与“通俗唱法”的混合物。而第一境界常常由“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才能到达。因为手法本身也需要一种纯粹性。蒲松龄之道,是松弛就便之道。我从浓浓的烟火气中,真实地感到了这位说狐的高手。小桌冷清,冬天会格外艰苦。想一想这里的寒夜,烛光跳跃,老先生勉强握住一支毛笔,写出自娱的文字。一个失意的秀才如果没有自娱,简直就是要了他的命。从崂山的写作厢房再回头看淄博故居。那里的陈设也像一个庙。那里面供的是蒲先生。有这样的屋与人,才有那样的文字。这样的文字有别一种色彩。乡间隐秘都从他的笔底透露,各等传闻也都由他转述。他是一个民间故事的搜集者,也是一位整理者。他在记录和整理的时候并不那么忠实。因为他总顺着自己的心愿改写一二或大部。好在那些传说的精神仍然完好地保留了,这又构成了他的文章之魂。他的全部文字,其实正是以这样的民间魂魄来传世,来不灭。中国民间喜欢迷信。如果想在民间畅通,一个文人就要装神弄鬼。蒲松龄的可贵处是他并不太装,而是真信鬼神。这又有了一份纯洁和简单。他的故事的魅力,自此也就滋生出来。这样,他既有了不平凡的一面,同时又有了民众喜欢的一面,二者得到了相当好的统一。《崂山道士》一篇流传甚广,也是他的作品中较易诠释的一篇。故事生动,新鲜,而且发生在一个道教圣地,人们可以具体地指点言说,进一步地生动。还有一篇《香玉》,就是写太清宫的白牡丹和耐冬--它们变化的仙女我在崂山上看到了仙风道骨的人。他们就是道士。蓝衣,黑冠,白袜,裹腿。走路时双手轻甩,灵动生风,有些爽气。看着看着想起了蒲松龄笔下那个又荒唐又不走运的年轻道士,心中一笑。当年蒲翁真的在此写下了这个奇妙的传说吗?不敢轻信。不过他来过崂山,并多有流连,这大概是可以肯定的。惠特曼的摇床 美国长岛出生了一位伟大的诗人,他就是写《草叶集》的惠特曼。以前觉得他非常遥远,远在天边。然而今天读他火热的诗章,随他一起歌唱“带电的肉体”,于感动之中又多了一份亲近。他是一个脉搏扑扑跳动的、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人。他的一生最重要的创作叫做《草叶集》,他永远难忘的正是长岛的蓬蓬绿草。“骑马围绕旧地,/观察沉思停留,/五十年前的景象,/我的童年……在我诞生的房子,/在一片丰腴的草地中。”多么渴望看一眼他所独有的那片“丰腴的草地”。这一年十月,一个最好的季节,我来到了长岛。从纽约乘火车到长岛不到半天时间。这儿风景如画,是美国人,特别是纽约人最为向往之地。然而在当年,在惠特曼出生时节,亨廷顿小镇还到处是林密草深的野地,据记载当时不过是一条街,两排木房。他出生的屋子就在这样一个地方,在一片草地上。这是一幢十分简朴的二层木楼,外墙皮披满了木板,已被时光之手漆成了棕黑色;这样墙上几个乳白色的门窗,倒显得特别白亮出眼。楼的四周都是草,浓绿浓绿的草。一推门进去就是一条窄窄的过道,过道一旁是厨房,一旁是一间稍大一点的客厅。这儿陈列了当年家里的日常用具,如切肉的刀,烤肉的架子。客厅连接着卧室,里面一个不大的壁炉,炉边就是一个触目的大床。这个大床上铺了蓝白相间的布幔,极像中国的蜡染布。床的四角立着木杆,支起了幔帐。诗人就诞生在这张大床上。而床的一边,又放了一个独木舟似的小床--摇蓝床,极小极小。这就是他一二岁时使用的卧床,一个可爱的人生之舟。谁在当年想得到,这个平凡的娃娃将由此启程,驶向整个的世界。踩着吱吱响的木楼梯登上二楼。这儿主要是两间:一间出售他的书籍和纪念品,一间悬挂了许多诗人的照片。有一幅黑白放大照片我以前从未见过,是诗人头戴礼帽、留着雪白大胡子、进入庄重的老境的一帧。这张照片特别令人感动,我在照片前默视了十几分钟。一旁有放大的诗人的手迹,这就是有名的诗句:“船长,哦,船长/可怕的航程已经结束……”当年林肯总统被剌,消息传到惠特曼家中,诗人立即写出了这首著名的诗篇。他在诗中称这位总统“脸极丑又极美丽”,说这位总统崛起于“木屋,林间的空地和树木”。这使我们想起诗人自己也是崛起在同一种地方。也正因为这种出身,这一类人才往往具有极强盛的生命力,这是其它人所无法比拟的。他们都是极普通的草叶,然而却永远不会消失。它们从天涯海角长到高山之巅,在天地之间燃烧。草,野性的草,织成无垠之海的草,在风中扬着波涌的草,永远都可以做为人民的象征。而诗人从来都属于底层,是他们的一个不会屈服的,鸣叫的器官。惠特曼曾在长岛当了一年左右的小学教师。有一幢红色的小房而今改成了私宅,它就是当时的小学校舍。从学校离开后,他又投身于报界,亲手创办了一份《长岛人报》。但这份报纸不过办了十个月,就被他出让了。他认为报纸的生命实在太短暂了,“报纸来得快,去得也快,生命和死亡几乎同时。”这份报纸至今还在办着,并在上面印着创办人的头像,表达着它的非同一般的出身和渊源,也表达着后来人的永久的纪念。办报结束后,他就只身一人去了纽约最繁华的曼哈顿。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热闹的角落整整渡过了十五个年头,据说至少在十家报纸做过,在印刷所当学徒,干过木匠,甚至作过房地产生意。这时候的诗人多半在为生计挣扎。他这一只航船在水面上徘徊,等待着一泻千里的机遇和时刻。他从纽约曼哈顿出发,又去了布鲁伦。就在这儿,在朋友开设的一间印刷所里,他自己排字,印出了第一版《草叶集》。我们仿佛看到诗人的小船正在起航,加速,船头顶起了微微的波浪。然而这本书印出七年多了,诗人仍在为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而不停地劳碌。他一边补充这本心爱的书,不断地填进新的诗篇。接着第二版第三版出版了。它开始走向自己的完美。它的粗倔的声音响彻美国,英国,最后传遍了全世界。我把长岛亨廷顿的草当成了绿色的海洋,我把诗人最初的摇床看作了一只航船。他从那里驶向四面八方,驶向我们。北美洲的风雨日夜不停地冲洗着这间棕黑色的小屋。它默默不语。不,它在吟哦。我们屏息静气倾听,听到了如海潮一般的呼啸。是的,这正是《草叶集》引来的咆哮,它已势不可挡。选自《张炜文集? 葡萄园畅谈录》